Friday, March 5, 2010

同意之处,就是能力之处!

亲爱的弟兄姐妹,

我正教导教会的「2010领袖培训课程」;愿和你分享其中一个属灵原则重点: 「同意之处,就是能力之处!The place of agreement is the place of power! 」(参: 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的「家庭细胞小组领袖训练」材料)

从这属灵原则,我想起圣经历史曾有如此的记载,在《创世记11章》里提到「建造巴别塔」之事件。当时的人因立志要建造一座「通天塔」,就成为一样的人民,都说一样的言语;上帝形容他们“如今却作起这事来,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,就没有不成就的了。”(6节) 因为他们所作的是要抬举自己;上帝便变乱他们的言语,因此终止了这个工程!

你有否看见「同意之处」所能带来的极大能力呢?《创世记》里所记载的人民即使没有上帝与他们同在却能作出使上帝赞叹的事;我们这属上帝的人、拥有上帝同在的人、领受上帝赏赐的恩赐,不是更能为上帝成就荣耀他及使他赞叹的事吗?

亲爱的弟兄姐妹,你认为教会所作的事能使上帝赞叹吗?若你回答,“能使上帝赞叹啊!”我真想知道你看见教会作了什么是能使上帝赞叹的事呢?若你回答,“唉!未能使上帝赞叹!”那又为什么呢?

我的祷告就是让你看见「同意之处,就是能力之处!」的重要性并祈求主圣灵能光照你、教导你如何能将这属灵原则实践在你个人的生命中;至延伸到你生命的其他范围!「齐来重建」不是口号;而是行动!接下来,教会还要动起来!今天崇拜的信息就是给于你动起来的方向和动力!你准备了去领受吗?

现在就立下心志实践「同意之处,就是能力之处!」之属灵原则吧!齐来往着同样的方向、拥有同样的心志、说出同样的言语、踏出同样的步伐,共同从这「突破21」属灵操练出发!我们在第21天的终点见,好吗? (“Let’s meet at Day-21 Finishing Line, shall we?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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